摘要
价值澄清(Values Clarifi cation)理论最早是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出现于本世纪20年代间,为进步主义教育采用,在60年代后逐渐形成为一个德育学派,代表人物主要是纽约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路易斯·拉斯(Louise Raths)、南伊利诺斯大学教育学教授梅里尔、哈明(Merrill Harmin)、马萨诸塞州大学教育学教授悉尼、西蒙(Sidmey B.Simon)和美国人本主义教育中心主任基尔申·鲍姆(EirschenBaum)。其中,拉斯是这一学派的公认创建人,西蒙在这一领域建树颇丰,而鲍姆则在进一步完善发展这一学说方面作出了很大努力。其代表作是三人合著的《价值与教学》(Values andTeaching,1966,1978)。一、价值澄清理论的产生及定义(一)
出处
《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3期28-33,43,共7页
Journal of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