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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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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富源县中安镇王家屯办事处1990年向县氮肥厂提出县氮肥厂在1968年建厂时有四亩水田未办理征地手续,要该厂补办手续。按现在的政策,需付人民币10万余元。经查原工业交通局的会计档案。
作者 周唐沛
机构地区 富源县档案馆
出处 《云南档案》 1992年第4期40-40,共1页 Yunna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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