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调查:铜梁县农民负担不含农税和共同生产费,1991年少的乡占人平纯收入的3.1%,多的乡占4.8%,全县也仅占人平纯收入的3.9%左右,均未超过中央和省市的规定比例.为什么农民仍叫负担重呢?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原因:1.农民负担的增长速度超过纯收入增加的速度,农民心里难以承受.1985年县委、县府规定除农税外,提留人平不超过7元,主要项目有干部误工、烈军属优抚、民兵训练、集资办学、公益金、行管费、广播维修等几项.全县农税500万元。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1992年第7期12-12,共1页
Rural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