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80年代初,一些省、市、区从农村改革和农村实际工作的需要出发,进行了乡镇干部任用制度改革的探索,试行了乡镇干部聘用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党中央对此及时给予了肯定,曾明确指出,乡镇机关除按照有关规定通过选举产生的领导人员外,其他干部要逐步实行聘用制。乡镇补充党政干部,可从村干部中择优聘用或录用;乡镇领导干部,要注意从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和乡镇企业干部中选拔。1987年以来,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在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先后下发了《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
出处
《党建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1期46-46,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