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浅论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我国,一般说来,人们往往只了解法的阶级统治职能(也称政治统治职能)。很少了解社会公共职能(也称社会职能)。在全国大力普及法律常识的今天,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进行探讨,以求提高认识,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 一 什么是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呢?法的阶级统治职能,主要是指法执行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调整统治阶级的内部关系和统治阶级与同盟者之间的关系,贯彻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一些措施,维护统治级阶的阶级统治,实现统治阶级的专政。什么是法的社会公共职能呢?按照马克思的话说,法的社会公共职能,就是指法执行“由一切社会性质产生的社会公共事务。”(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第432页)通俗地说,法的社会公共职能,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
作者 吴军
机构地区 凯里市公安局
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27-30,共4页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