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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证法在法庭辩论中的特殊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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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反证法是通过证明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的虚假性,从而确定原论题的真实性的间接证明方法。这种证明方法由于采取的是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因而极富逻辑性,具有无可辩驳的力量。正因为如此,反证法已在法庭辩论中广泛运用,故本文特谈谈反证法在法庭辩论中的特殊功效。 一、运用反证法证实被告人的罪行 在法庭辩论中,有些被告人往往采取诡辩或者不承认的方式否定自己的罪行。此时,公诉人只要掌握了被告人确凿的犯罪证据,就可运用反证法证实被告人的罪行,使被告人认罪服法。例如,1990年8月15日晚,某百货商店仓库被盗。公安人员经现场勘察,分析认为,仓库位置比较隐蔽,外部人员不可能作案,且作案现场留下了本店职工王某的指纹,于是断定是王某作案。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王某提起公诉。在法庭辩论阶段,王某一面辩解说:“发案那天晚上他通宵都在其岳母家打麻将,没有作案时间,因此指控他犯盗窃罪纯属冤枉。
作者 刘汉民
出处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42-43,37,共3页 Journal of Guizhou Police Officer Vocational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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