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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 简洁 朴实——谈谈公文语言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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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文有自己独特的语言特点,这就是明确、简洁、朴实。不明确,模棱两可,会使人不得要领;不简洁,拖拖沓沓,让人无暇顾及;不朴实,哗众取宠,会影响公文的质量,起不到应有的效用。机关工作者应当把如何写好公文,熟练使用公文语言作为一项基本功来训练。一、明确叶圣陶在《公文写得含糊草率的现象应当改变》一文中说:"公文不一定要好文章,可是必须写得一清二楚,十分明确,句稳词妥,文体通顺,让人家不折不扣地了解你所说的是什么。"他讲的正是对公文语言的要求。怎么做到"明确"呢?第一,不矛盾。就是前后语言不能矛盾。
作者 熊向南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2年第10期39-39,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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