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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企标制订 促进自身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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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食品卫生法、标准化法等法规都明确规定,食品产品必须具有标准方能生产和销售。如不积极地推进企业标准的制订,则使某些企业,产品的生产成为非法。当前,食品生产企业尤其是乡镇企业难以掌握和贯彻实施有关法规和标准以及在食标制订过程中体现卫生意识及观点。为协助生产企业消灭无标产品,促进食品工业的正常发展,我站积极参与企标的制订工作。首先。
作者 金志强
出处 《中国食品卫生杂志》 1992年第3期20-20,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od Hygi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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