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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制度”改革的法律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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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大多数企业正围绕着转换经营机制,深入进行干部、工资、用工制度的改革。但是,由于一些职工把“三铁”误认为是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因此,对改革持怀疑态度,有的提出三项制度的改革有否法律依据?本文拟就这个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1982年颁布的《宪法》作出了“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都必须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活动”的明确规定后,依法办事巳成为人们的基本行为准则。
作者 贺胜才
出处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0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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