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法制,是在党领导下由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意志的法律制度。它的内容主要包括立法、执法和守法三者的有机统一。其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建设的成败,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诸如党的领导、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等都是,但党的领导是其中最关键性的因素。实践证明,坚持了党的领导,法制建设就走向前进;离开了党的领导,法制建设就停滞或倒退。本文论述党的领导和法制建设的内容,即党的领导与立法、执法、守法的关系。
出处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1992年第S1期58-62,共5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Humanities,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