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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土地承包关系 建立调节流转机制——关于稳定和完善凉山州农村土地承包办法的思考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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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完善土地承包办法势在必行土地承包到户经营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形式.要保证农村的稳定首先要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关键就是要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制.为了让农民对承包土地有长期经营的稳定感,避免对土地的掠夺经营,以充分调动农民爱护土地、增加对土地投入,努力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州委州政府明文规定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生不添、死不减",实际执行中还实行了"娶不添、嫁不减"的稳定承包土地的政策.1984年州委州政府又决定"土地承包期延长至30年以上"."在土地承包期内一般不再进行调整".各县市按此精神以县市政府的名义向承包农户颁发了土地使用证.我州农村承包土地总的情况是,除1984年少数村社(村民组)进行过小调整外,全州绝大多数地方都按包干到户时的承包对象和承包数量稳定未动.家庭联产承包制实行至今已近10年。
机构地区 凉山州农经学会
出处 《农村经济》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5-7,共3页 Rural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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