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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郊农村的土地改革(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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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郊农村新区的土地改革 (1)京郊农村新区土地改革共有1403个单位,占郊区农村土改单位总数的36.5%,主要在大兴、通县、昌平等县。这些土改地区占各县区土改单位的比例是:大兴81.1%、通县73.6%、昌平64.4%、房山36.9%、顺义29.4%、怀柔28.1%、朝阳23.9%、海淀20.4%、密云9.2%。这些新区土地改革地区,有三种情况:一是在1947年冬和1948年春实行土地平分时,因为处于敌我争夺不定的游击环境,而有意推迟进行土地改革的村庄;二是经过了"五四"土改或土地复查,但是土改后被地主、富农勾结国民党反动派进行了反攻倒算的村庄;三是1948年才解放,按照中央关于1948年划定土改范围规定,不具备土改条件的村庄。
作者 赵友福
出处 《北京党史研究》 CSSCI 1992年第3期29-3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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