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建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矛盾 1989年,建设银行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资金供应,实行了重点建设贷款专项资金制度,从各级行当年新增存款和回收贷款中按比例集中上交重点建设资金,由总行按照重点建设贷款项目计划供应给有关经办行。这实质上是一种“高度集中”的资金管理体制。上级行核定的上交资金计划,是以一般存款新增计划的37%和当年基建贷款与限上技改贷款的回收计划来确定的;而向上级行借用资金计划,则按照总行确定的年度大、中型基建贷款和限上技改贷款计划来确定。由于基建贷款项目和限上技改贷款项目是由国家安排的,分布在少数经办行,而全国大多数基层行每年要上交重点建设资金却没有建贷和限上技改贷款项目,导致存、借差行向两极分化,点面矛盾日益尖锐。至1990年底,建行全国二千多个县级支行,多数为存差上交行,其中许多行存贷比例严重失调。
出处
《福建金融》
1992年第7期45-46,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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