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商业企业正在开展“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的改革。这是我国商业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四放开”将推进商业企业经营管理机制的根本转换。银行信贷部门如何适应这种改革,更好地服务于商业企业,也就成为一个新的课题。笔者通过大量的调研后认为,银行信贷工作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搞好工作。 一、以临时性贷款取代商品周转贷款。过去,我们主要强调商业企业“蓄水池”作用,因而在银行发放贷款上基本是采取核定库存数的办法确定贷款限额,而商业企业经营放开以后,企业多采取“移库”式的销售办法,即“大而全”、“小而专”、“勤进快销”的“活”办法,减少库存商品占压。银行如果仍以核定库存的办法确定,不是资金投放过多,降低资金使用率,就是资金满足不了需要,经营受阻。因此,银行不能再象以往发放一年一定,到期借新还旧的周转贷款。
出处
《福建金融》
1992年第6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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