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一个时期,特别是从1991年下半年以来,台湾财金界不断出现对大陆金融政策松动的种种迹象。具体表现在:1.不反对台湾银行、保险公司和有价证券公司到大陆投资,承诺开放金融业到大陆投资,其中包括设立分支机构,开办合资金融机构,发放外汇货款以及承做保险业务等。2.承认人民币是有价证券,是大陆流通货币,应最终实现人民币与新台币的直接兑换。3.允许台湾银行对大陆发放间接小额贷款,以及允许台湾银行与大陆银行共同参与海外银团贷款项目。4.允许台湾外汇指定银行承做“大陆出口、台湾押汇”业务,台湾厂商在大陆加工成品销往美国等第三地区所得到的信用证,虽然单据上记载的出口港是大陆地区港口,但可以直接在台湾银行押汇,不必透过香港银行。
出处
《福建金融》
1992年第4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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