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成本是经济和技术的综合体现.加强成本核算是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推进现代化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然而,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前,我国在单一的计划经济模式指导下,成本核算从理论到实务都是以产品为成本核算对象,以产品实际成本为汇集,分配生产费用的出发点和归宿.不能不承认这种成本与责任脱钩的成本核算体制是造成我国企业经营活动中责任者不负责任,特别是不负经济责任的基本因素之一.笔者以为,为了解决上述弊端应采用实行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的单轨核算双向反映的办法.因为,责任成本与产品成本虽因目的、内容、程序、要求等不同而有区别,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2期12-1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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