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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企业销货退回帐务处理浅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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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批发企业以前年度的销货退回,其帐务处理现行有以下两种:第一种作法:增(贷):商品销售收入(红字)减(借):银行存款同时:增(借)商品销售成本(红字)减(贷):库存商品(红字)第二种作法:增(借):库存商品(原进价)增(借):其他支出(差价部分)减(贷):银行存款(售价)笔者认为上述两种帐务处理均欠妥.现举例说明如下:[例]某批发企业1991年12月份销售雪花呢900米,进价每米48元,售价51.60元,次年元月购货方因货不对路要求退货.经双方协商同意退货.
作者 罗雪峰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2期24-24,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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