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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会计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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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解放前,我国农村沿袭封建统治制度,村里收支由"族长"或"会首"掌握,"族长"或"会首"兼管记帐,有时也委托他人记帐,收入有地租(村里有小量公有地)、各户摊派款或捐赠等.支出一般为整修庙宇,公益事业及其他支出.政府征收捐税则通过"地方官",通常三里五村组成一"地方"设有"地方官","地方官"掌握一方土地人口数量,捐税按土地人口或其他形式摊派到户,"地方官"挨户征收.解放初期,"一切权力归农会",农会设有"财粮",统管农会收支帐目,并协助政府征收钱粮."财粮"相当于会计,兼管村中文书档案.
作者 史海昌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2期43-43,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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