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很多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了录相机、照相机等固定资产.经对一些单位的审计调查发现有的单位虽然固定资产帐上有记载,但查看时却找不到,或者找到也往往被损坏.其原因是一些单位对这类高档固定资产的管理没有形成严格的制度,被一些人钻了空子.录相机、照相机被人个长期占用,有的甚至占用人已调离原单位也不将原物品交回,单位需用时只好再买,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同时也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因此建议机关、事业单位一定要加强录相机、照相机等固定资产的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2期47-47,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