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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率与百分点不能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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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些时某电视台播发了一则新闻,言称某厂准备上市一批债券,债息比银行利率高20个百分点,兑现期为9个月,并有银行担保.消息一经播出,顿时舆论大哗,比银行几乎高4倍的利息,不可能不引起人们的兴趣.不过,在消息播发后仅一天,该电视台不得不播发"更正启事",因为消息把百分率与百分点搞错了.实际上该批债券的债息仅比银行利息高20%.而不是20个百分点.按消息所言,该厂将小得不多支付三四倍的债息.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百分点与百分率是不能混同的.虽然单纯从数值角度讲,百分率与百分点没有多大区别,20个百分点就是20%,1个百分点也就是1%,但比较的基础不同,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如果比较的基础是绝对指标,百分率与百分点则是相同的.假设某厂上年盈利100万元,当年盈利110万元,当年盈利即比上年增长10%。
作者 行北
机构地区 中国财政杂志社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5期30-30,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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