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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联销联利计酬工资含量计算的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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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联销联利计酬工资含量的确定是商业企业"四放开"中工资分配放开的核心.如果工资含量确定不合理,将会影响职工经营积极性和损害国家、集体利益.我认为原确定工资含量的计算公式不确切.原公式如下:一、销售收入与部分奖金挂钩不妥.在原公式中,核定职工年工资总额包括核定企业职工奖金部分,也包括已出台政策规定应在奖励基金中列支的工资部分.由于只有企业实现利润多少,才能决定奖励基金留成以及奖金发放的多少.而销售收入与奖励基金留成是间接关系,虽销售收入与企业利润有一定的联系,但不一定成同比例增长关系.销售收入增长了,不一定企业实现利润、奖励基金留成也同比例增长.若在销售收入增长超过实现利税增长幅度情况下。
作者 李比元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6期43-43,共1页 Friends of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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