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贷资金财政化是指信贷资金脱离信用的基本规则和属性,充当财政资金职能而发挥作用.目前,信贷资金财政化的现象仍为严重,且影响信贷规模的控制和"双紧"政策的执行.一、信贷资金财政化的表现形式(一)财政发生赤字,向银行透支.近年来国家财政赤字累计约650亿元.财政出现赤字,除发行国库券,向国外举债外,势必向银行透支或借款,这样信贷资金就转化为财政资金.(二)财政通过核销报废损失,使信贷资金大量损失.1983年后,按规定核销钢材、机电产品削价报废损失达208亿元,其中信贷资金部分,就无法收回.(三)财政向银行发行债券.
出处
《会计之友》
1992年第1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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