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国家权力机关应用文书的性质 1.国家权力机关应用文书是以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的名义制作或颁布的 一般来说,应用文书都有其特定的作者,即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或个人。它可以是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有时也可以是其主管负责人或公民个人。国家权力机关应用文书是由国家权力机关及其组成人员根据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或者其工作职责以其名义制作和颁布的。这就是说,国家权力机关应用文书是以两个特殊主体的名义制作和颁布的。
出处
《人大研究》
1992年第2期24-27,共4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