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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生产办、企管委提出完善企业升级六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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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工业企业仍设国家特级企业、国家一级企业、国家二级企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先进企业4个等级。2. 非工业企业暂设国家二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1992年第4期48-48,共1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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