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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港口港监建立新型协调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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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5年以来,国务院和交通部对港口航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把港监从港务局划出,组建了海上安全监督局(即港监),实现了政企分开。体制改革后,港口、港监由过去的一家变成两个独立的单位。双方作为矛盾着的统一体,具有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说其“对立”,是就各自不同的职能而言:港口是实行独立核算的服务性经济实体,港监是实行监督保障的管理性行政单位。说其“统一”。
作者 齐利平
出处 《交通企业管理》 1992年第9期29-31,共3页 Transportation Enterprise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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