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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牧区改革,进一步完善草场承包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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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州牧区各地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引下,从1984年开始全面实行的“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归户,户有户养”的生产责任制冲破了旧体制对生产力的束缚,打破了牲畜吃草原“大锅饭”的局面,充分调动了牧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由于牧区改革的不断深入。
作者 曹怀庭
出处 《柴达木开发研究》 1992年第5期50-5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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