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化工部教育司的要求,化工机械专业课程指导委员会在1989年西安召开的工作会议上曾托我们起草关于《化工容器设计》课程评估指标体系、标准和方法,在此基础上又于1990年、1992年分别在石油大学和福州大学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形成了现在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化工设备与机械专业本科《化工容器设计》课程评估方案(试行)”,现将制定这一“方案”的几点原则阐述如下:
出处
《化工高等教育》
1992年第3期51-53,共3页
Higher Education in Chemical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