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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作作品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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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人民法院审理的著作权纠纷案件中。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2年第10期26-28,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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