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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无效民事行为财产处理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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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具备法定的有效条件的民事行为,其实质是一种违法行为。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均规定了无效民事行为财产处理的三种方式。即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和追缴。但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运用这三种处理方式和划分其各自的适用范围尚存在不少问题,本文仅就此略谈管见。
作者 陈明国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2年第2期24-26,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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