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收养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于1992年4月1日施行。这是一个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人的权利的法律。收养法在规定了收养的四项基本原则,即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不得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的原则的同时,还对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成立收养关系的程序、特殊形式的收养、解除收养关系的方式、收养成立、解除后的权利义务关系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2年第9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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