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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大型企业行政案的认定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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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88年底,国务院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办公室派检查组进驻首都钢铁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进行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国家物价局也派员参加了这次检查。在检查中,检查组发现首钢在销售计划外钢材中,有16823.654吨钢材的价格超出国家规定的最高出厂限价,从中多收差价款2981430.80元,
作者 王振清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1992年第6期36-37,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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