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丁玲,一九○四年出生在湖南临澧县一个没落的封建望族家庭。在丁玲四岁时,挥金如土的父亲就病逝了。留给母亲的是一笔笔还不清的债,年轻的寡母带着丁玲和多病的弟弟艰难度日。1918年,14岁的丁玲小学毕业了,妈妈亲自送她到桃源县第二女子师范学校参加入学考试。学校规定,如果考取了就要交十元保证金,这个保证金要到毕业时才能退还。妈妈手里没有钱,就把家里留下的一个金戒指交给学校一位女管理员代卖代交,嘱咐如有剩余,就留给丁玲零用。考试结束了,丁玲夺得了第一名。那位女管理员给了丁玲三元多钱。丁玲小心地把钱放在小木箱里,藏在床底下,一直合不得花,直到寒假回家时,才用了几角钱作路费。后来丁玲转学到了省城长沙周南女子中学。
出处
《人民教育》
北大核心
1992年第3期47-47,共1页
People's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