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防卫与正当防卫是两个不同范畴的内容和概念。有人认为警察防卫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是正当防卫的特殊方式,这种认识是不妥当的。因为,执行公务时,警察的公民身份不再有具法律意义,其唯一的法律身份就是警察,所以把警察防卫仍归入正当防卫之范畴的观点,是不科学的。 一、警察防卫的对象 防卫对象作为警察防卫理论的核心内容,它应该是“不法阻碍人民警察执行任务的行为”。其理由如下:
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32-33,56,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