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镇平县公安局法制室副主任张立本在“办理经济诈骗案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文中指出:当前以签订经济合同为手段的诈骗犯罪主要特征为:一、流窜作案,隔省诈骗。二、被骗数额大、种类多。三、被骗方多是国营和集体单位。四、罪犯所持证明大多是伪造或已撤销报废的单位介绍信、工作证及合同书。五、罪犯持已挂失的空白现金支票或转帐支票行骗。 公安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有:一、定性不准。二、扣押人质。三、索要办案费。四、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出处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1992年第5期36-36,共1页
Journal of Hen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