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期以来,人们习惯地认为,剧本乃一剧之根本,是戏曲艺术中当之无愧的主体,而音乐与舞美则为两翼;两翼是为主体服务、为表现主体而存在的。从而,音乐被摆在从属的位置上。 但是,已经习以为常的认识却不一定都是真理;真理应该正确地反映客观存在,应该经得起辩驳和实践检验。 戏曲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它集音乐、文学、舞蹈、表演、美术等于一身,其中任何一种单一的艺术,在戏曲中均占有一席之地。而它们之间孰主孰从,这是应该具体分析的。
出处
《交响(西安音乐学院学报)》
1992年第1期60-63,共4页
Jiaoxiang-Journal of Xi'an Conservatory of Mus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