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行教学的基本原则是使教学目的的实现成为可能,然而在教学中,如何体现、贯彻这一原则却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在我们的教学实践中,通常的方法是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的规定,根据自身的理解,通过传授教学内容而体现、贯彻的。这种方法带有很大的随意性,教师的不同理解与不同的教学水平对教学目的的实现有着直接的影响,而这种教学效果往往也只能通过考试来反映。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直接原因是指导教学的教学大纲比较原则、笼统,教师往往难以准确地把握,他们对教学应该和可能产生的结果不能预见到,对教学过程也难以有效、主动地予以控制;而学生对自己应达到的水平与状态也不很清楚。美国心理学家加涅认为:“
出处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4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Changsh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