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诉讼法的施行必将遇到一个现实而不可回避的问题——行政侵权赔偿。然而,对于行政侵权赔偿,行政诉讼法仅仅用了三个法律条文(即第67—69条)对之作了规定。可以说,无论从条文的数量还是从条文所规定的内容,法律对行政侵权赔偿的规定都是极为概略的,乃至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诸多法律问题都亟待探讨和研究。否则,势将影响行政诉讼法的正确实施。为此。
出处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3期18-27,47,共11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Edition of Social S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