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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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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便于市场流通,健全我国的货币制度,现命令: 一、由中国人民银行自一九九二年六月一日起发行一元、五角、一角三种金属人民币。二、三种金属人民币与现在市场上流通的同面额的纸币价值相等,同时在市场上混合流通。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其中任何一种人民币。
作者 李鹏
机构地区 总理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15期505-506,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关键词 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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