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物价调整的影响,现行差旅费开支规定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使之符合科学、合理、节约的原则,我们重新制定了《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自1992年7月1日起执行。附件:关于中央国家机关。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1992年第15期538-543,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