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定期存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在约定存款期限内,当遇到国家提高同档次存款利率时,其利息计算分段来进行;当遇到国家降低同档次存款利率时,其利息计算仍按原来约定的存款利率来计算利息。这种计算方法有必要进行改进。首先,表现为调高利率和降低利率计算上的非对称性。利息作为资金的价格,它是随着市场资金供求和商品市场的供求变化而变化的。但是,现在的问题是,在约定期限内,调高了同档次利率。
出处
《金融教学与研究》
1992年第1期33-33,共1页
Finance Teaching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