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新中国建立起,我国高等院校全国性的改革,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始于一九五二年。当时全国有四分之三的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和专业设置的改革。调整前全国有二百一十一所高等院校,调整后共有二百零一所。经过院系调整,使学校的性质和任务较前明确,打下了发展专门学院、巩固和加强综合性大学的基础,特别是加强和发展了高等工业学校,使高校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打下了基础,并使我国的高等教育呈现出一个崭新的面貌。它是我国教育史上一件具有重大意义的大事。
出处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2年第6期1-4,9,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