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 词类活用作为一个学说提出,始于清末民初的马建忠。他之前,虽有唐代陆德明、宋人黄震、清人王夫之等的论说,但都零碎,不成系统。《马氏文通》则有系统的分析,并以“字类假借”的术语命名。1922年,陈承泽《国文法草创》取消马氏属于“六书”假借的实字借为虚字类别,修正术语而命以“字类活用”,确定原则,为以后关于词类活用的研究,起到指导作用。陈氏以后,王力先生在《中国文法学初探》及《古代汉语》中,三次缩小词类活用的范围。到郭锡良等《古代汉语》中,词类活用的类别减少为八条,直至1985年唐启运先生《古汉语词类活用研究中的一些问题》,将词类活用的条例由马建忠的十四条缩小为:“一、
出处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2年第2期86-91,共6页
Journal of Ningxia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