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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计委、国务院经贸办、国家物价局日前发出《关于制止擅自征收铁路建设附加费的紧急通知》。针对前段一些省市擅自开征各种名目的铁路建设附加费的情况,通知指出,有关征收铁路建设附加费的审批权限在国务院,各级政府和部门无权以各种名目自行审批和征收。未经国务院批准,铁路部门亦不得代收;已经国务院批准征收铁路建设附加费的省份要严格按批准的内容执行。
出处 《中国计划管理》 1992年第12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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