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经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已由1991年10月3日第53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于1992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动植物检疫事业和对外贸易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是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的需要,对促进我国对外贸易、推动国民经济发展及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保护生态环境和造福子孙后代,都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出处
《新疆农业科技》
1992年第3期39-39,共1页
Xinj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