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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今年开始,广州市进一步扩大土地有偿使用范围,把土地收入作为市政府的第二财源。在原先征收的土地出让金、市政建设配套费、实物地租等费用基础上,拟增加“土地资源拓展费”、“土地增值费”等9种费用。由市财政局统一收取,进入“土地开发建设基金”专户,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各种专项用途开支计划由计委综合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下达给有关部门。
出处 《中国计划管理》 1992年第8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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