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长江支流的綦江河80km的水域,前几年被松藻矿务局金鸡岩洗洗厂的洗煤水污染,清水成了黑水。该厂只好月月缴纳排污费,年年受罚款,新闻单位也多次点名批评。1987年至1989年三年间,共缴纳排污费18.34万元,罚款3.4万元。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当地环保局以该厂“缴纳排污费积极”予以表彰。“表彰”犹如一座大山,压得全厂职工坐卧不安,那墨汁般的煤泥水治理不了,生产就上不去,经济效益就更谈不上。
出处
《能源环境保护》
1992年第3期40-40,共1页
Energy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