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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家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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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公以廉洁著称,执法如山。他在晚年为子孙后代制定一条家训:“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后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工刊右竖于堂屋东壁,以诏后世。”
出处 《乡镇论坛》 1992年第2期42-42,共1页
关键词 放归 包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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