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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体育教学的中心和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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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是国民素质教育。《义务教育法》第3条明确规定:“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中小学体育更好地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精神,除了不断明确义务教育的性质、目标和学校体育在提高国民素质中的功能外,在学校体育工作中以体育课教学为中心,以发展学生运动能力为重点,是关键。
作者 耿培新
机构地区 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处 《江西教育(管理版)(A)》 北大核心 1992年第Z1期37-38,共2页 Jiang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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