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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教学中的“轻、情、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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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音乐是培养美感的艺术手段之一,优美健康的音乐是审美主体获得美感的源泉。要达到通过歌曲的艺术形象来感染和教育学生的目的,唱歌教学应做到“轻、情、美”。 所谓“轻”,是指声音小。发声练习声音要轻,唱歌声音也要轻,较小的音量易于控制,易于用头声、高位置唱歌,也利于表现情感。用小音量唱熟歌曲以后,再有节制地放声歌唱,但不是喊叫,这样可以使学生分清唱与喊的界线,打好音色初步统一的基础,克服用原声喊歌的不良习惯。
作者 熊幼群
机构地区 九江三中
出处 《江西教育(管理版)(A)》 北大核心 1992年第4期43-43,共1页 Jiangxi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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