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读了1992年第5期《新闻记者》“一张新闻照片,三年新闻官司”一文的最后一节说,审理案件“要充分考虑到我国新闻立法的现状和人们对新闻舆论尚不适应的心理。”其表现为有单位“能吹不能批”,对表扬报道怎么拔高也不过分,对批评稿细微末节的出入耿耿于怀。这段话,正好说明新闻确有表扬稿拔高、批评稿出入的情况。报刊登了有出入的文章,读者提出批评、解释、申辩,或诉诸于法律,应当说是正常的,也是读者的权利,不宜一概说之为“人们对新闻舆论尚不适应的心理”。读者发表意见或提出批评,编者和作者应当欢迎,不宜说人家是“求全责备”。以我接触到的一些实际看,报刊编者只能听好话,不能听批评意见或不同意见的情况并不少见。《半月谈》曾登过一篇认为群众来信越多越好的文章,观点是不全面的,我以工作实际总结的经验体会写了一封信给《半月谈》。
出处
《新闻记者》
北大核心
1992年第8期29-29,共1页
Shanghai Journalism Review